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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宏就“四张清单”制度体现执法“温度”是否会对执法力度和法律的权威性产生一定影响进行介绍。
陈宏
陈宏介绍:包容不是纵容,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和照顾;审慎也不等于不管,也必须是在法治原则指导下进行。执法有“力度”,指的是严格规范执法,是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以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执法有“温度”,则指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对相对人采取柔性执法,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它们在本质上并不冲突,都是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进行公平公正执法。实际运用“四张清单”制度时,需要精准把握包容审慎的“尺度”,要在执法中区分不同情形,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做到执法为民。
要坚持创新改革,优化执法方式。依法、科学地确定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明确细化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建立施行“四张清单”制度的配套机制,兼顾“严管”与“厚爱”。对首次违法、无过错违法等,尤其是对一些社会弱势人群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守法守规,尽可能将潜在违法行为化解于无形,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坚持底线思维,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关系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在触及底线和红线的问题上必须依法办事,对严重违法者坚决亮剑、严惩不贷,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记者:米娜;见习记者:李成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