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韩玉)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生效,3月21日,汤旺县检察院联合汤旺县税务局一行6人深入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鑫商贸有限公司、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宝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四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第一时间把“带温度”的优惠政策、法律知识送到企业家手中。
在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鑫商贸有限公司、宝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赵保忠检察长详细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并向企业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宣传单,提醒企业要增强纳税意识,强化法治观念,依法经营。税务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刚刚发布公告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提示民营企业及时报税,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减免。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鑫商贸有限公司、宝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县检察院与县税务局对“六税两费”政策的宣传及解读是“雪中送炭”,是真正为企业办实事,让企业感到动力十足,对以后的企业发展有了更好的期望。
在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赵保忠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精准掌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就企业负责人的咨询一一解答,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需求逐一记录,现场安排落实。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希望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能够结合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给企业员工进行法治宣讲,让企业员工进一步认识到法律法规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也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规范,切实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感和守法意识。
走访中,赵保忠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能、具体措施和县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重点,他表示民营企业是汤旺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只有民营企业发展好,才能带动汤旺县经济的向好发展,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汤旺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致力于服务保障法治环境和优化法治营商举措,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联合相关部门为企业解难题、做实事,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检察产品。
本次走访企业,共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100余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宣传单30余份,帮助松林建筑有限公司、宝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减免印花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等税款共计1502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