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莹莹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潘宏宇)为推动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双鸭山市细化“1+7专项行动”,着力推进42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实干导向、责任导向、从严导向,努力让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惠及广大市场主体和全市人民群众。

为了打好这场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攻坚战,双鸭山市聚焦制约全市振兴发展、阻碍工作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同步打出“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加学习型机关创建行动、“四个体系”督导落实行动、集中攻坚破难行动、机关工作质效提升行动、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不良作风整治行动、正向引领激励行动“1+7”组合拳。

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受理窗口。李莹莹摄

3月20日,双鸭山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83岁老人张娟(化名)的家中,探望慰问老人,并带来了米面、豆蛋奶等生活必需品。2021年冬季,张娟因住房问题和子女出现意见分歧,被赶出家门。走投无路的老人被逼无奈,原想将儿女告上法庭。但双鸭山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通过非诉讼协调手段,既避免了老人和儿女对簿公堂,还妥善解决了这起赡养纠纷。工作人员与老人子女取得联系,经过多次调解后,老人子女最终同意承担老人的租房费、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并签订了协议书。

据双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苗晓文介绍,双鸭山市司法局在全省首创了“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的双鸭山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百姓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家事、医患、邻里关系、交通事故、物业维权、消费者权益、债务等纠纷,通过非诉一站式解决,为当事人大幅节省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在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双鸭山市创新推出“8+X”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在市、县(区)两级成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法律援助8类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实体、网络、热线“三位联动”的非诉讼纠纷受理平台,全面对接司法行政职能,实行“调解+”运行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一网、一号、一次通办的解纷服务。目前,双鸭山市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成立了16个分中心,实现了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2608件,成功率94.8%,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3月20日,在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商事登记受理窗口,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杜超顺利办理完成了分公司的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位置变更等相关业务。杜超开心地说,原以为需要两三个月才能办完的业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高效工作和悉心指导下仅用两天就办结了。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张相坤介绍,在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完善“业务讲堂”内容和功能,聚焦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主体需求,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干部综合业务能力,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前明说,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行动,在全市市场监管战线党员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重学习、重能力、重业务、重服务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养。

据悉,为了让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双鸭山市结合市情实际,将“7个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分解了42项重点任务,在制度、机制和载体上实现创新。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抓出实效,为实现“投资争过山海关,兴业首选双鸭山”的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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