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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狄婕)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截至9月7日,已生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10万余张,有效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
我省推广应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共3类9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制作,经省运政管理系统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据校验合格后,由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自动生成,注明核发机关名称,统一加盖省电子签章系统生成的“黑龙江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无需进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操作,所属证照可通过实名登录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进行展示。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使用电子证照,已持有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自2023年1月1日起,原则上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发放纸质道路运输证照,确需纸质证照的,由原发证机关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