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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日讯(记者吴玉玺)“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谁执法,谁监测’的原则,近年来,我省理顺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确保各类监测活动有序开展。全省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家厚介绍。

据介绍,我省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源监测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其中,我省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197个,覆盖县(区)级及以上城市;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345个,覆盖跨县域界面和重点管控水体;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59个,覆盖具备建站条件的所有国控断面和重点管控断面;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404个,覆盖所有市、县行政区;设置声环境监测点位3388个,覆盖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我省监测能力更加夯实,组织开展驻地监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搭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系统,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监测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对省、市、县三级共1285名监测人员开展培训。每日开展13个地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充分运用走航车监测、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环境污染成因分析。全面开展水、气、土、声、生态、农村、污染源等监测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监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严格管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监测数据联网与共享。严格落实国家“建成一个、联网一个、应联尽联”工作要求,推进全省监测站点与国家联网。建立完善监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地方共享监测数据。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升级更新仪器设备,补齐野外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设备短板,提高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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