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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任何一项事业要成功,都必须从人民中找到根基,从人民中集聚力量,由人民共同来完成。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广泛发动人民,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全省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教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责任制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是抓好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安全生产法》强调全员责任制,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真正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安全理念融入经营活动全过程,把安全责任落到工作岗位每个人,把防范措施贯穿生产作业各环节,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要不断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生产人人尽责。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企业或个人能够一力担当的,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只有践行者,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尽责,才能有效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当前,全省上下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部署,切实把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本要求,全面排查、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要主动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安全职责、主动执行操作规程、主动吸取事故教训、主动提升应急避险能力,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安全生产人人享有。人民群众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也是安全生产成果的最终享有者和受益者。全省上下要通过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弘扬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的热情。注重发挥应急志愿者分布广泛、贴近群众、乐于奉献的优势和作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支持和鼓励退伍军人、民兵、医生、教师、离退休干部等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力求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全省上下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职工、面向群众,开展充实丰富、灵活多样、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筑牢“底线红线”思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汇聚“人人参与”合力,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持续巩固发展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