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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鹤岗市向社会发布《鹤岗市河湖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接受公众监督,推动河湖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据了解,《白皮书》作为黑龙江省首部地方政府河湖保护白皮书,由基础信息、保护与管理、执法与监督、治理与截污、宣传引导五部分组成,系统总结了鹤岗市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保证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白皮书》介绍,鹤岗市共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有142条河流(含人工渠道),2104个小微水体(动态管理)。8条市级河流均处于亚健康以上状态。其中,处于健康状态有7条、占87.5%,亚健康状态有1条、占12.5%。2022年1月至9月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8.9%,位于全省第一。

《白皮书》介绍,2017年,鹤岗市成立了鹤岗市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成立了市辖县、区、宝泉岭园区办、市林草局等10个河湖长制办公室,设立了四级河湖长785人,配置了三级河道警长92名,通过与公安、检察系统协同推进,构建了“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行业部门”的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

《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2年,鹤岗市巡查查处立案涉河湖行政执法案件、刑事案件、公益诉案件共计107件,结案107件,结案率100%,行政罚款28万元。完成河流、湖泊、辖区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工程划界,设置水域保护线界桩、保护宣传牌、警示牌、公示牌,小微水体公示牌,入河排污口公示牌共2720个。

《白皮书》显示,鹤岗市城区16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清理河湖“四乱”问题587个;完成嘟柿沟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和验收工作;完成15座中小型水库年度维修养护、1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确认小微水体共2104个,设立小微水体公示牌1043个;完成侵蚀沟治理项目投资2610.85万元。

《白皮书》指出,为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鹤岗市累计培训河湖长及工作人员共2700余人次;开展“河湖文化”建设,推出河湖诗歌、散文、原创歌曲、短视频等河湖文化作品92期。

记者: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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