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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薛婧 李爱民)近日,哈尔滨市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赋权通知》),明确赋予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37项。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向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有更充分的改革创新自主权,按照《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赋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市赋予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37项,其中,行政许可161项、行政确认62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4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53项、行政给付1项、年检3项、其他类82项。
《赋权通知》明确,围绕产业链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推动全链条赋能。着眼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实现“区内实现,区内办理”,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赋权通知》明确,哈尔滨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赋权事项的全程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有关赋权事项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证照文本获取方式等同步转交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并及时告知新调整变化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及国家统一的材料规范等,以便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及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