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4月起,我省将对开发区和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我省将重点核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环境应急培训和装备物资储备演练情况。重点关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方案》提出,我省将采取市(地)自查和省厅督导检查的方式排查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情况。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5月为自查摸底阶段,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名单,组织开展核查;6月至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11月至12月为梳理总结阶段,总结整治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形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