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篸”,2021年4月,在广西视察时,就曾在桂林引用此诗句,并深情嘱托:“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

2021年以来,桂林市牢记 殷切嘱托,明确了“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十四五”和今后长远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漓江保护机制,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和完整,漓江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甲天下的山水是桂林的金字招牌,也是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最宝贵的自然禀赋。如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早已成为桂林全市上下的共识和行动。

制度建设和严格执法方面,在制定实施《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法规外,

桂林持续推进漓江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的“三统”改革以及治乱、治水、治山、治本“四治”工程。去年,喀斯特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全面完成,生态修复面积5.7万方米;市区段10条支流“四乱一脏”整治成效明显,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辐射阳朔、荔浦、恭城、乐等地。

法治保护方面,桂林市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漓江风景名胜区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市委市政府审批。2021年5月,桂林与自治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1年,桂林市检察院成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当年6月,七星区检察院作为集中管辖漓江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基层检察院,创新组建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履行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相关刑事案件的检察职责,以司法保护“组合拳”破解以往“散打式”保护困境。

在强化生态保护治理的同时,桂林还积极推动优势山水资源转化为优质产品,着力强化生态旅游牵手、文化旅游融合,建设宜居城市,加快推进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山、水、城、文”和谐共生新模式。东漓古村位于灵川县大圩镇潮田河畔,是一个集文化、旅游、农业、生态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国内旅游业界专家余昌国称之为“桂林活态主题村落”。目前,在漓江沿岸,像东漓古村一样,越来越多生态与文化、旅游相融合的景区应运而生,并受到游客的青睐。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将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和完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桂林。”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表示,下一步,桂林将推进漓江生态保护和管理体制创新,大力实施漓江全流域生态保护和品牌提升工程,把漓江打造成为国内江河综合治理的典范和世界级生态环境保护的样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本报记者李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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