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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局获悉,《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公告》日前发布,今年哈市计划投放共享单车4万辆(含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投放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公告》明确,本次投放范围为哈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和松北区建成区。根据哈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本年度投放共享单车4万辆(含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未来总量设置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各阶段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动态调节。

据介绍,申请在哈市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运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具备3A企业信用评级认证的信用资质;运营企业具备一次性在哈尔滨市区投放车辆能力(现场核验车辆,按照投放配额数量,具备立即投放条件),并保障项目的安全性、持续性、迭代性发展,符合哈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运营企业须建立运营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将运营企业基本信息,车辆电子编码、编号、位置及运维管理人员等信息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可与市、区两级行业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保证车辆分布、轨迹等完整的动态信息的实时更新;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运营条件;车辆设计上必须只能满足单人骑行,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乘坐人员座位及装置;运营企业车辆使用手机终端系统需具有电子地图和规范引导车辆停放功能,在不破坏城市道路的情况下,车辆可实现高精定位、90度整齐垂停、精准停放电子围栏内的技术和功能,并可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及时更新更换配套设施。

《公告》指出,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具体为,运营企业违反公开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运营企业采取套牌或超量投放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因管理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不按规定将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或存在数据造假;非不可抗力因素,拒不执行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应急指令;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维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共享单车被依法扣押,总数量超过本企业配额20%的。

此外,哈市将制定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实施“奖优罚劣”考评机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运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企业原有车辆配额,平均分配给其他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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