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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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省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整改任务攻坚、空气质量提升、秸秆禁烧管控、国考断面消劣、农村环境整治、重大项目服务、重点领域执法、强化工作落实8方面重点工作,为加快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会议现场
整改任务攻坚方面,聚焦24项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167件阶段性办结信访案件,开展督察整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强力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16项整改任务,进行“对账式”核查抽查,严防各类问题反弹回潮。
空气质量提升方面,到2023年底,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6%。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优势,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推动哈尔滨市先试先行,以钢铁、水泥等39个行业为重点,将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涉气企业排污许可事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减排行为。
秸秆禁烧管控方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决策部署,开展秸秆禁烧监督管控行动,统筹调配全系统资源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巡查和火点核实,形成全覆盖督导检查、全时段日常督查、全方位交叉互查的禁烧管控格局,严防严控“第一把火”。
国考断面消劣方面,持续关注已消劣水体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开展国考断面水质消劣行动,继续推进“一河一策”综合治理,督导哈尔滨市巩固少陵河和蜚克图河治理成效,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指导大庆市、绥化市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实现安肇新河、肇兰新河水质稳定消除劣V类。
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32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2条国控、8条省控黑臭水体治理。以大庆、佳木斯、绥化等市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重大项目服务方面,以服务审批保项目上马,开展重大项目服务护航行动,全面落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项措施,聚焦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合理精简环评文件内容,大力推行承诺制审批,做到省内审批项目应批尽批,国审项目代办帮办。
重点领域执法方面,以严格监管保障环境质量,开展重点领域环境执法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移动污染源排放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涉水、大气、土壤、辐射和危险废物等方面专项执法行动。
强化工作落实方面,健全完善“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开展强化工作落实专题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研讨和“回头看”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好“业务大讲堂”“业务沙龙”,多形式开展“学讲比练”。
记者:吴玉玺;摄影: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