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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医保局针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出温馨提示: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2月20日截止,超期缴费将会产生待遇享受等待期或不享受财政补助的风险。

省医保服务中心内,工作人员通过平台回复参保群众相关问题。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政府补贴为主,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可享医疗救助资金资助。2023年2月20日前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将有以下三方面影响:

一是补缴人员设有待遇享受等待期。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在补缴之后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设有一定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比如,在2023年2月21日至12月31日补缴的,从缴费之日起9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是缴纳金额有差别,财政补助将由您个人承担。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在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按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的,按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比如,在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只需要缴纳个人医保费380元;在2023年7月1日后补缴,则需要缴纳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加不低于610元的财政补助,总共990元起。

三是不按时缴纳就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在起至2月20日缴费,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果不按时缴纳,就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省医保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全省各级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官方公众号和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的方式,自助办理咨询参保缴费相关问题。还可以通过区域医保服务网点、提供医保服务的银行网点等办理咨询相关业务。为保障待遇衔接,建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办理参保缴费预留出提前量。同时,续保可直接通过缴费渠道查询有效参保计划后进行缴费;首次参保须先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才能进行缴费。

记者:李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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