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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奖励;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省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促进冰雪旅游、汽车消费、年货百货、文娱体育、节庆餐饮等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1月20日,春节前夕,黑龙江省推出20条促进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增长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全面复苏。

着力扩大投资,变冬闲为冬忙,做实项目前期。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全省各级政府主动开展入企敲门行动,现场研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权限内的符合条件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上事项全部代办帮办。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奖励。

高效推进复产增产。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省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对当季实现工业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全面促动消费。全省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促进冰雪旅游、汽车消费、年货百货、文娱体育、节庆餐饮等消费活动,省级财政根据市(地)实际发放额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鼓励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省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采取购车附赠加油、保险消费券等措施加大促销力度。鼓励全省国有景区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门票,加大“引客入省”旅游支持力度,设立旅游专项理赔金,推行涉旅投诉先行赔付制度。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和我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鼓励金融机构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鼓励各地给予购房者一定比例补贴,更好促进房地产业加快恢复。

努力扩大就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恢复,创造条件鼓励早市、夜经济、路边摊等发展,在地方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让龙江大地恢复“烟火气”。

全面助企纾困。在建项目阶段性缓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提高政府采购工程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对已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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