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仲亮) 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哈尔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哈尔滨市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副局长刘向英就《措施》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主旨发布。

七方面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措施》从落户奖励、规模增长奖励、品牌建设奖励、能级提升奖励、办公用房补助、支持投资重大项目、政府“一站式”服务七个方面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

刘向英强调,《措施》广泛借鉴了先进地区政策,设置差异化认定标准,参照深圳、西安、成都等绝大多数城市做法,设定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两种认定标准:一是在总部企业认定方面,除与省政策保持一致,设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认定标准外,同时增加了百强企业、央企及其投资的二级以上子公司、境内外上市公司、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企业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认定条款。考虑到该类总部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强,应作为哈市重点招引的目标企业。二是在成长型总部企业认定方面,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后备企业,支持高附加值企业加快发展,认定标准方面降低主营业务收入要求,提升关键指标门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增速、研发经费投入占比等)。

其次,政策措施扩大了总部企业认定范围,新引进和存量总部企业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从前期调研数据结果看,国内其他城市均以本地存量企业为认定主要来源,新引进企业占比极小。为巩固和发展哈市存量优质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措施》除落户奖励及租用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各项支持政策,新引进和存量企业均可享受。

另外,《措施》主要框架是基于省总部经济政策修改完善的,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吸引力,《措施》与《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机结合,在做好省政策资金配套同时,部分条款在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奖励支持力度,形成了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的“组合拳”,突显哈市总部经济政策优势及发展总部经济的决心和力度。

一批央企、总部经济项目落户

2022年上半年,哈市完成9个央企、总部经济项目签约,合计签约额82.8亿元,跟踪推进招商引资项目32个,计划总投资627.8亿元。

为进一步对接央企、总部经济企业需求,服务培育驻哈央企和总部企业,哈市拟于7月末召开央地合作及总部经济对接会。

此次会议旨在为哈市央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平台,切实增强省会城市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为哈尔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哈新区:最大限度服务企业

哈尔滨新区围绕企业需求,先后推出“黄金30条”“新驱25条”等系列政策,最大限度、最具诚意地扶持服务企业。

在企业落户方面,总部经济企业当年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奖励,随着产值增加,还可额外获得最高5000万元的叠加奖励以及最高2000万元的贡献奖励。此外,落户哈新区的金融类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及1000万元的运营奖励。在用地用房保障方面,总部企业购房时可享受房价5%的一次性补助,还可选择以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在人才服务方面,企业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三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道里区:划分“四大战区”筑巢引凤

哈市道里区制定出台了《道里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二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对总部经济项目的奖补条件,总部经济企业落户(最高1000万元奖励)和相应的成长贡献激励政策。同时,道里区还将切实加大既有总部项目的扶持力度,认真兑现总部企业及总部楼宇的政策,推动惠企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

在招商引资总部经济方面,道里区目前全域划分为东部现代服务区、南部经济开发区、中部中央活力区、西部航空都市区“四大战区”,以“战区制”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深入发掘老城区闲置楼宇资源,着力引入新总部项目,依托深航、川航总部打造航空总部集群,推动群力西区的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创意设计、冰雪经济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打造“上下楼就是上下游,产业园就是产业链”的新业态布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