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本月起,我市正式开展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网上申领、核发和签注办理。流动人口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便捷申领使用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实体居住证不再发放。

办理电子居住证有哪些条件?据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新居民到达居住地三天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满六个月后登录“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领,或到办证窗口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申领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或“身份户籍”项目栏,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证照”栏添加“电子居住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居住证的申领。

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相关业务,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作为凭证使用。

使用电子居住证时,登录“浙里办”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需纸质凭证,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记者俞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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