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汉夫

“要不是政府的好政策,我做梦也想不到能住上这么宽敞明亮的房子。”近日,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的老何看着自家危房改造后的新居,露出幸福的笑容。

眼前崭新的平房,洁白的墙面让老何十分感慨:“我家以前的土坯房,由于年久失修,房子雨天漏水、冬天灌风,住在里面都担心说不定哪天会倒了。去年,我家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户,经过几个月的修建,终于圆了我的新房梦。”

近年来,哈尔滨不断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积极帮助农村群众住进暖心房、喜圆安居梦。据悉,2021年哈尔滨市住建局共完成改造建设农村房屋3927户。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系统地对危房改造进行管理,整体提升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哈尔滨市创造性构建了“1+7”工作模式:即在1个目标、7个环节上做足功夫。锚定1个目标,就是确定的目标必须如期完成,让群众住上安全房必须一户不落;7个环节即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做到程序依规、鉴定到位、质量可控、验收达标、档案规范、资金落实、长效保障,真正让群众住上“安心房”。

在危房改造进程中,哈市通过政策宣讲、精准识别、改造公示、结果告知等手段,严格落实“户主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区县级审批”程序,实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做到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信息公开。在质量监管方面,哈市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五个基本”要求,指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环保保温、质量安全、居住功能完善的住宅。同时,指导区县建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抽调质量、安全、设计等方面的精干力量,深入区县指导工作,确保改造后房屋的安全性。在档案规范方面,哈市要求施工过程中同步组织建立档案,由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统一管理,经过认定的危房信息按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据介绍,今年,哈市将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抽核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中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加强监管,未整改到位前,坚决退出经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不住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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