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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本市立足天津实际,探索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全市现有调解员2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200余人,人民调解委员会600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00余个,特色个人(品牌)调解室300余个,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人民调解体系。

2021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具有行政调解职责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调解。2022年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结案55.6万余件。

突出多元化解,规范各类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类非诉解纷资源的作用,鼓励和规范律师、公证机构等主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托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调解中心,构建起市、区、街乡镇、行业、企事业单位五级调解组织网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法律指导体系,全面整合设立17个行政复议机构。2022年,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率达81.70%。

此外,努力推动资源下倾,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区两级诉讼服务中心,对包括诉源治理在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进行系统规划。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5万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9.5%,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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