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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海事局日前召开的2023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港口船舶航行安全,天津海事局制定了《天津海事局2023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从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能源运输畅通、有效应对恶劣天气五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天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春运期间,天津辖区将有约280余艘次重点民生物资运输船舶到港,同比增加16%。其中煤炭运输船舶约170艘次;LNG和LPG运输船舶约45艘次,粮油运输船舶约57艘次,预计运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天津辖区现有运营渡口4座,渡船6艘,2023年春运预计运送旅客约20万人次,同比增长11%。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预计今年冬季(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强度总体偏弱,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气温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前冬偏暖,后冬偏冷,全国降水总体偏少。2023年1月下旬至2月,冷空气强度逐渐加强,部分地区出现阶段性强降温、强降雪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较大。

据了解,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方面,天津海事部门在强化涉客船舶安全检查,对准备投入春运运营的客渡船开展100%全覆盖安全检查的同时,督促涉客船舶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风险,并增加现场检查和水上、陆域巡查频次,严防船舶非法载客、客船超抗风等级航行、船舶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行为。

在保障能源运输畅通方面,天津海事部门将开展政务受理“提前服务”,预先受理LNG等运输船舶进口岸申请,实现船舶通关查验手续“零等待”;科学预测重点民生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快速地根据能源物资船舶实际动态调整航行计划,优先保障能源物资船舶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搭建保供保运沟通平台,主动协调港口、引航、码头、拖轮、代理公司等单位,及时掌握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进出港各阶段情况信息,为重点物资运输船舶提供优质服务。针对大风、低能见度和海冰等恶劣气象海况条件,天津海事局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电煤、LNG和LPG运输船舶进出港保障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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