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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在2023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授予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和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目前,申报工作开始。

省五一劳动奖包括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表彰名额为奖状40个、奖章100个、先锋号100个。

通知明确,在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8%,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省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原则上应具有市级以上综合荣誉基础。

通知要求,推荐评选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重症救治中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家政服务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通知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凡推荐对象弄虚作假,隐匿或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不得递补或重报。

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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