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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绥阳县人民法院青杠塘人民法庭运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两起案件。

据了解,当天晚上开庭审理的两起案件都为运输合同纠纷,二原告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为同一被告承包的项目运输砂石、泥土等,双方约定项目完工后一次性付清运输款,并于2021年初对运输款进行结算。因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7月19日,二原告向青杠塘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青杠塘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二原告目前均在外务工,白天都要工作,加之两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本着让当事人“只跑一次,一次办完”的原则,法庭决定通过“夜间庭审”审理案件,并当庭宣判。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予人方便的庭审安排表示真诚感谢。

“夜间庭审”只是青杠塘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展示自身形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一直以来,青杠塘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发挥桥梁、窗口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通讯员 范应池

编辑 常玥玥

二审 范良丽

三审 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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