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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提交了公积金行业的“民生答卷”——《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正式发布。《报告》全面完整披露了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情况,系统地展示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进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服务民生保障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为缴存人办理业务

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2022年,新开户单位3820家;新开户职工17.62万人,净增职工0.46万人;实缴职工294.35万人,缴存额537.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16%、8.98%。2022年年末,缴存总额5186.69亿元,同比增长11.57%;缴存余额2003.58亿元,同比增长10.82%。

落实租购并举要求。2022年,110.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42.13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62%,2022年年末,提取总额3183.11亿元,同比增长12.0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56%,高收入占2.44%。

贷款重点满足基本需求。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6万笔118.48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9万笔2539.74亿元,贷款余额1106.9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5.25%。支持职工购建房363.4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9.14%,比上年末增加0.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8678.47万元。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06%,90-144(含)平方米占64.03%,144平方米以上占6.9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4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51%;中、低收入占94.32%,高收入占5.68%。

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百姓安居。去年,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我省申请缓缴企业96家、10186人,缓缴住房公积金12724.3万元;支持19602笔贷款职工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443111.7万元;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人数35061人,累计租房提取金额57049.51万元。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22年)

2022年,多地公积金部门喜获殊荣,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外办事处荣获住建部“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称号、荣获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国家四部委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黑龙江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记者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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